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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清华大学的何兆武老师去世,春秋九十九。何老师毕业于西南联大,写的《上学记》生趣盎然,深刻的历史涵义亦在里面。他在《上学记》中说“我也喜欢读书,但杂乱无章、漫无目的,没有一个中心方向。陶渊明《五柳先生传》“好读书,不求甚解。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但后来,老先生又撰文说“不过,读书不能光凭兴趣,还是需要有一个宗旨的(为学当先立宗旨)。尤其当我们准备做一个研究,或者搞一个课题,或者想弄明白什么、回答什么问题的时候,目标明确、有方向、有系统地阅读就显得非常重要。”
 
何老师的读书心得,于我心戚戚焉。我以前一直是乱读书,看到喜欢的就读,没有一个读书宗旨。在大学图书馆,读的最多的是哲学、世界历史,想了解点人性。但哲学是“不读还明白,读了反糊涂”的那种。直到现在我都怀疑那些观点,或作者自己没有弄懂,或译者没有翻出原意。工作以后,觉得基础不够,就去读经史子集。基本按照《书目答问》《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以及梁启超、胡适的书单来的。但读来读去,进展不大。譬如说“经”,其实也是“子”的一家之言,只是被政治需要拔高了,儒家无非古代的意识形态。至于“史”,很难信,就司马迁敢写,汉书就不行了、开始拍马屁,后汉书的五行说则是迷信,三国志则简陋的没有细节。“子”是各类思想,春秋百家争鸣后,后世几乎没有新的发展,就宋搞了个援佛入儒的所谓理学,是枯燥无比的读死书。“集”部,看古代各家文风,可以学点。最好的文章是三国以及清初,条理清晰有质感。至于骈文,是断气的文字游戏,不必学。文章亦可按照王国维标准分为两种“隔与不隔”,不隔的文字与作者如见面引发共鸣,隔的文字如彼岸观花有隔膜。
 
前几天,有个法学院的学生,找我做个社会调查,其中一个题目是“法学院学生,该读什么课外书?”。这个其实就是读法律书的宗旨。法学是一门专业,除了部门法外,还有必须了解相关的领域。法律作为一个游戏规则,与政治密不可分,是经验性的制度设计与个案解决。故建议至少还要读:政治学、社会学、心理学、唐律疏议、普通法。政治学是宏观看法律的位置与作用,什么的政治制度就有什么样的法律,这是鸟瞰。社会学就是要看到法律是社会的一环,纠纷有前因后果,不应仅仅就事论事。心理学太重要,法律人与各种人打交道,都是心理博弈,尤其审讯的艺术。唐律疏议是古代法律的集大成,逻辑清晰,语言优美如唐诗,可以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普通法系是以生活的经验与逻辑看到法律,优于抽象的大陆法系,它山之石可以攻玉。
 
顺便说点读书经验。以前买了很多书,多的堆在地板上,以为占有书就等于获得知识了,颇为可笑。其实书多了,很难找,读多了也容易忘,基本白读。李敖读书是剪书,看到有用的就剪下来,还时时温习。所以我后来改进了读书方法,每读一书就做笔记,把有意思的观点与词句,录入到电脑中,然后在写作中引用之。这种引用可以直接的也是间接的,最终的目的是消化知识,并融会贯通,写出自己的原创观点与语句。从法律业务角度来说,读书必须要有宗旨,譬如要在某个法律领域(刑法、著作权法、行政法)中成为专家,是必须全面掌握每一个细节的。但其实专家还是二流的,要做一流的大家,还是功夫在法外,需要其他知识与天赋来博约之,此时就又要乱读书的。所以读书既有功利的一方面,也有不功利的一方面,读到自己内心平静满足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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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687篇文章 2小时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ad190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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