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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位自称正黄旗人的大妈,因在公交车上谩骂他人被治安拘留。官方通告:“5月27日8时许,闻某珍(女,63岁)在乘坐856路公交车期间,多次使用歧视性语言谩骂他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被查获后,闻某珍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并表示悔改。目前,闻某珍已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从网传的视频来看,因车上一年轻女孩未在第一时间给她让座,大妈开始骂人“我就瞧不起外地人,没素质,老弱病残上来不给让座,我瞧不起。”“臭外地的,上北京要饭来了,狂什么呀。”“看你这长相,就知道你不是北京人儿。”被骂的女乘客回应:“北京都是你家的,有本事你住故宫里。”大妈回怼:“我还真是正黄旗人,有通天纹,你看看,你有吗?”说着,摘下帽子,指着额头。车里其他乘客劝导,与大妈形成互呛。

这大妈自豪于正黄旗,正因是现实的失落,唯有捡起那历史的出身优越感了。其实,大家坐在一个公交车上,都是同一阶层的,相煎何急?个人修养不够也。按照往常惯例,这种公共场所的骂人,一般作为道德问题处理,但这次因骂人视频传播很广,于是予以治安处罚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在公众场所骂人,一方面是公然侮辱他人,一方面也可能会扰乱公共秩序,故可能涉嫌侮辱或寻衅滋事,属于想象竞合犯,择一处罚。从通告内容看,其一没有写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法律模糊,其二说谩骂他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似乎侧重点在社会,而不是被骂的女乘客。窃以为,本案应该适用侮辱条款,因为受害的主要是被害人的心理,而公交车上本来就有杂音,该种情况难谓扰乱公共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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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694篇文章 4天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ad190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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