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子说,读书百遍,其义自见。1946年的纽约土产格式定期租船合同,是一份有将近80年的合同,经久不衰,主要原因是合同相对公平,平衡了船东与货主利益,权利与义务划分也清晰,大家都习惯使用了。该合同才28条,简明扼要串起了运输关系(其实是财产租赁与运输合同双重关系)。在FBO交易模式下,运输关系是很复杂的,一方面,买方负责派船,买方与船东有运输关系,另一方面船长签发提单,又与卖方(发货人)形成货物运输关系。换言之,运输关系也有双重,一个是是管船,一个是管货,各方的权利与义务都不同。本文则是主要分析该期租合同的表述格式。
一、合同主体的表述,没有甲方乙方
该合同开头序言是“本租船合同于19__年__月__日,由__船舶的所有人____与承租人____签订。船舶总登记吨____净登记吨____,轮机指示马力____,并且船体、船机及设备均处于充分有效状态; 兹表明,上述船舶所有人同意出租、上述承租人同意租用上述船舶,从船舶交付之日起,租期约____,并在以下所列的航行区域内使用船舶。承租人有权在本租船合同的整个或部分租期内转租船舶,但承租人仍负有履行租船合同的责任。——序言是陈述条款,概括说明总体情况,类似“鉴于”的背景说明,但没有甲方、乙方,而是直接称船东与承租人,省去甲乙的代词。代词的使用,虽然行文方便,但也经常容易混淆主体,看到后面,忘了前面。
二、合同条款都不长,只写框架要点
该合同28条,大多数是条款文字不长,是框架性要求。譬如1.(船东义务)船舶所有人应提供并支付船员的全部伙食、工资以及上船和离船的领事费,支付船舶保险费,并提供所有舱室、甲板、机舱和其他必要的物料,包括锅炉用淡水;维持船级并使船体、船机和设备在租期内处于充分有效状态。2.(承租人义务)承租人应提供并支付所有燃油、港口费用、引航费、代理费、佣金、领事费(船员的领事费除外),以及前述费用以外的所需其他通常费用。但当船舶由于其本身应负责的原因而进港时,则所发生的所有费用由船舶所有人支付。船舶由于船员生病而被指令进行熏蒸,由船舶所有人负担费用。如由于船舶按本租船合同进行营运期间所装运的货物或所挂靠的港口的原因,船舶被指令进行熏蒸,由承租人负担费用。船舶连续被租用超过6个月后,所有其他熏蒸均由承租人负担费用。
三、没有单独的违约责任条款,违约的赔偿实际损失
日常所见的合同,违约条款很多,有单独栏目,规定各种违约金金额,唯恐对方违约,没法计算损失。但著名的程租的金康合同,与期租的本文纽约土产格式合同,都没有具体的违约金数字(最多写个垫付资金的手续费)。如果履行中违约,赔偿实际损失即是。譬如5.(租金支付与垫付费)上述租金应在纽约以美元现金支付,且每半个月预付一次。对于最后半个月或其中部分时间,应支付估计的租金数额,并当其不足以支付实际租用时间的租金时,如经船舶所有人要求,差额租金应按时每天支付,除非承租人已提供银行担保或保证金。否则,承租人未能按时支付租金,或提供银行担保,或违反本租船合同的任何规定,船舶所有人有权将船舶从承租人营运中撤回,而不影响其可能拥有的向承租人索赔的任何权利。如经船长要求,承租人或其代理人在任何港口应现金垫付船舶的日常费用,收取2.5%的手续费。该种垫款从租金中扣除。但是,承租人对该种垫款的使用不负责任。
四、没有客套条款
现在合同尾部,都有一大堆的客套条款,譬如合同通知、送达地址、签字生效、可否转让、合同份数、法院管辖等。而纽约土产格式合同除了仲裁条款之外,其他都没有。其仲裁条款是第17条“如船舶所有人与承租人之间发生争议,争议事宜应提交纽约三名仲裁员仲裁,其中当事方各指定一名仲裁员,第三名仲裁员由当事方指定的两名仲裁员指定。他们或其中两人所作裁决是终局的。为执行裁决,按本协议当事方可申请法院作出裁定。仲裁员应为商人。”客套条款可有可无,略写几条,无可厚非,但每次写上一大串,事无巨细,也无必要,人为地把合同复杂化。没有客套条款,合同还是照样生效、履行的,只是有时候不够方便而已。
从上而知,合同的内容主要是设计交易流程,确定双方都主要权利与义务,对于可能争议点,合同约定须明确具体,其他形式上、客套的可有可无的约定,可以省略。
0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