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子之间发生纠纷,大人的介入要适当,应该与老师、对方家长一起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上法庭。如果一时冲动,大人打小孩,那是要承担法律后果的。在社会风气上,也不能比拳头,而是要讲道理。虽然,现在讲道理的人并不多。
南京大人打小人案,发生几天了,结合视频,回过头来看公安的通报,描述还是准确的。该通报说:“经查,鲁某某(男,33岁,某医院社会聘用制人员)因当天上午儿子在幼儿园与同班男童争抢玩具时被对方戳破头皮,到对方家讨说法。期间鲁某某情绪激动,用手击打该男童面部,致其仰面倒地。该男童祖父祖某某(男,64岁)先后持塑料椅、大椅与鲁某某发生肢体冲突,被鲁某某推倒,腿部骨折。目前,鲁某某因涉嫌故意伤害被刑事拘留,案件正进一步侦办。”
从通报看,事件分为三个环节,第一环节是家长去对方家里讨说法时,打了对方小孩。无论前因如何,大人打小孩是不对的,是违法行为,即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故意伤害”他人。第二个环节,小孩爷爷两次抡起椅子砸对方家长。这节事实的法律定性,是正当防卫,还是互殴?以常识度之,爷爷看到孙子在家里自己面前被打,忍不住动手,可能既有保护孙子的意思,也有为孙子出头之意。换言之,自卫与攻击的两个想法可能同时并存。但在法律上的定性是非此即彼,故须结合全部都环境证据以及当事人的陈述,再做定论。第三个环节,对方家长的推倒爷爷致伤,是故意行为还是过失行为?故意是指希望或者放任结果发生。过失是疏忽大意或出于自信没有预见后果。须结合回推的场合、动作等,作出实事求是的认定。对这些认定,有争议,也是正常的,司法就在于以信服的证据结合常识,作出合理的推定。
本案的结果如何?根据刑诉法的规定,因民间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三年以下)的,如果达成刑事和解,可以从宽处罚,包括可以不起诉。和解的内容是指,赔礼道歉、积极赔偿、取得被害人或其家属的谅解。如果不和解,则案件还会法律程序继续走下去。舆论最关注的是,该如何教育好小孩?小孩不懂事,主要靠的是家庭教育,家长应该身传言教,给予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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