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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河畔的一对中产阶层夫妻,男的是副处长,女的教师,有个活泼小孩,看上去是很相配的一对,琴瑟相和。不过,平静的水下是暗流汹涌。处长心里是“文章自己好,老婆别人家的好”。教师总是不经意想起初恋,难以忘怀。教师因为教学繁忙,叫处长去开家长会。处长是领导,学校很尊重,总是让他发言。他发言时,发现有一双迷人的眼睛盯着他,是个风韵犹存的少妇,是小孩同学的妈妈。

有一次散会后,处长一不小心踩了少妇的脚后跟,连说对不起,并邀请到半岛餐厅喝下午茶道歉。少妇鞋子被踩,有点恼怒,回头一看,是那个稳重的领导,转怒为喜。回眸一笑,说道没关系,刚好可以认识,交流一下小孩的教育经验。于是双方交换了微信。少妇到家,仔细回想,那马路很宽,走的也不急,对方何以会踩到自己的鞋子?想到这,心愈喜。一来二往,双方先喝茶,后开房了。教师依旧工作繁忙,没有注意到男方的变化。而少妇那边就不一样了。少妇的男人是个会计师,心细,他发现少妇频繁出去,回来容光焕发,就追问了,少妇说最近心情好也不行吗?终于有一天,会计师跟踪少妇,看着她去五星酒店。回来后大吵一顿,要离婚,女方梨花带雨说是被逼的,对方是领导,并愿意一起对付处长。

会计师就去纪委举报了,但没真凭实据,加上处长疏通关系,不了了之。这一箭之仇如何报?去找律师咨询。一个律师听后说,简单的,你去法院起诉,指控处长侵犯配偶权,要求赔偿精神损失1元。诉讼过程足以让对方疲于奔命。此时,少妇还提供了一个关键细节,就是记得处长右臀部有个一分硬币大的红印胎记。法院开庭时,少妇作为证人披露了该胎记。会计师说,如果没有发生亲密关系,不可能知道这个。处长辩解,他没有自证清白的义务,要会计师拿出胎记证据。法官想来想去,胎记难以证实,也难以证伪,总不能要求在法庭上脱裤子吧。假如要他回家去拍个臀部照片来,万一是清白的,也是有辱人格,可是要说女方诬蔑对方,也不像,私密部位的胎记只有亲密的人才知道。

法官最后决定冒险一问处长,到底有无胎记?处长王顾左右而言他,不承认也不否认。于是法院以处长不否认为由,采纳少妇证词,判处处长赔偿。一审判后,处长不服,大喊冤枉,提出上诉,说本无胎记。二审表示,口说无凭,你至少要一个没有胎记的证据。处长无奈,提供了一个光屁股照片,上面一色,并无胎记。法院采纳处长说法,二审改判。至此官司结束。但那张光屁股照片,已经流传于江湖。处长汗颜,抬不起头,会计师官司落败,犹有荣焉。惟有女教师郁闷无比,她见过无数次处长的,真的没有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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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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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ad190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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