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五一,在金华横店影视城景区,发生一起插队事件。外地来的婆孙两插队,被一男子阻止。插队的老人霸气反击“我就是要插队!”“我们四川人不是好惹的!”。这一幕,夸张的表情,蛮横的言词,被网友拍下,传到网上,竟成为一起新闻事件。还有人,把这两人做成表情包,在淘宝上也迅速做出有她们卡通形象的产品。一时成为街头巷议。连她们所在的小区居民都出面接受采访了,说她们平时性格强势云云。
婆孙的插队是缺乏道德修养的表现。而蛮横的回应,以及事后牵强解释是“排队平移”(排错队伍,平移到另外队伍),都说明她们可能平时习惯插队了,而意识不到这是错误。插队扰乱秩序,有悖公德,是个社会常识。在有的国家,譬如日本在《轻犯罪法》中甚至规定插队是违法行为“展示自己的威势插队或破坏队列的人处以拘留或罚款。”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插队没有针对性规定,但如果因插队严重扰乱秩序的,也可以扰乱公共秩序等事由予以治安处罚。插队,不要看是小事,足见个人品行,还可能上升到违法层面。人人排队,效率最高,有人插队,害群之马。
一码归一码。尽管婆孙插队有错,但把这两个人瞬间传播到大江南北,猛烈地进行社会性死亡,也是过犹不及。小人物犯点错不致于招致如此严重的后果,不成比例。昨天(5月3日)是世界新闻自由日,新闻大可以报道民生等更重要的事情,没必要聚焦这点鸡毛蒜皮的事。其次,将两人制成表情包是侵犯其肖像权的。就如之前苏大强的表情包、葛优躺等,都是侵犯在先权利即肖像权的。不管好人、坏人,都有肖像权,制作表情包以及商业使用表情包的,都涉嫌侵权,有承担法律责任之虞,只有“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的可以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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