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阅读:0
听报道

律师把手头的案件,记录下来,稍微润色,就是一篇法律小说。当然,这种小说要保护当事人的隐私。元素可以真实,人物是虚构的。

参照三大小说家,契诃夫、莫泊桑、欧亨利的风格,律师的小说也可分为三类:

第一类 契诃夫型的,没有离奇的情节,就是捕捉有意思的生活片段,刻画生动人物。律师的案件,大多数是普通人的普通事,细心观察,总存在有意思的片段。譬如有个案子:房东把房子出租给一个做直播的年轻女生。一天凌晨,女生直播哀叹生活艰难后。有个网友,以为女生可能轻生,急打报警电话。警方一听人命关天,火速出动。门是锁的,破门而入,里面没人(在别处直播)。门被损坏,房东索赔。可是,好像每个人都没有过错。报案的说,是关心别人一。警方说,人命第一。女生说,我啥都不知情。只有无辜的房东在哭泣。

第二类 欧亨利型的,结尾神奇反转。有个好打抱不平的路人,一天傍晚在街上看到,一个小混混欺负一个摆摊的父女,就如鲁智深一样去制止。小混混大怒,回到车上取下一把长刀,准备杀向路人。没想到,那晚酒喝多了,刀没拿稳,掉到地上。路人飞快捡起刀,把小混混砍伤。有人报警,路人被抓,有囹圄之虞。律师介入辩护,说是正当防卫。结果是无罪释放,还被封为见义勇为。

第三类 莫泊桑型的,以情节取胜,如羊脂球,项链。有个案子,一位下海的官员做起官商中介的生意,里面颇有不法。有个官员被抓,牵连到中介,也被抓到看守所。中介评估形势,如果供出大片官员,出来后死无葬身之地,如果不供,但没有外面人帮他,也脱不了身。思前想后,想到“绝食自杀”。风声传出,在外人员知道他还没有供出,就合力把他捞了出来。他在看守所瘦了五斤,出来后胖十斤。

话题:



0

推荐

丁金坤

丁金坤

5001篇文章 33秒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 lawlaw202@outlook.com

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