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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中秋,月圆时刻。月有阴晴圆缺,人有酸甜苦辣。今夜与周律师对月三人饮,还听了周律师的三个有趣故事,如下:

第一个故事,着急的当事人。曹星律师在世时曾经说过,与律师最相似的职业是演员。大概是指法庭上律师的表现,要有魅力,吸引人,以更好地传播法律观点。有一次开庭,是个口罩买卖纠纷,案子比较复杂,材料繁多,原、被告律师与法官看了案件都头大。审到一半,三方疲倦,法官突然问周律师是否愿意调解,报个价?周律师貌似不经意说了价格,表情无奈,一副让步的样子。法官觉得报价可以,转达给对方。对方看周律师很太情愿,觉得价格也差不多了,就表示可以请示委托人,拟同意。对方请示后,说,周律师再让步一点就可以了。周律师表情痛苦。就在此时,旁听席上的委托人(公司老总)忽然举手说,周律师不同意,她同意。周律师大吃一惊,因为她的过快表态会引起对方怀疑的。果然,对方见老总这么爽快,开始反思报价。于是不得不再次拉锯,最后谈妥。老总因为她的着急,损失几十万。事后老总问周律师,对方的回价已经高于我们底线,为何还在思考?周说,这不是法律问题,是法庭心理学问题。

第二个故事,奇怪的上诉。这是一个共同犯罪案件,一共11个被告,周律师是第一被告的辩护人。开庭时,检察官问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有无意见?结果就周律师一个人有意见,其他人都没有意见。这样焦点集中在第一被告身上。周律师考虑了一下,决定辩护不分散兵力,就着重说有一节事实指控证据不足,其他无异议。这节事实本身的确证据薄弱,有问题。当时法庭上,检察官与法官觉得,只要把周律师解决掉,案子就消化了,于是休庭商量后,检察官当庭撤销这一节的指控。果然,之后案件庭审顺利。周律师也不再多说了,而其他同行纷纷一致表示,既然主犯轻了,从犯也要减轻。。。一审判决后,大家都以为案件结束,不会上诉。。。但偏偏周律师那个委托人提起上诉。二审法官接到上诉状,看后,颇觉奇怪,被告人对事实没异议,量刑也不重,为啥还要上诉?专门打电话给周律师,问何故?周说,不是被告人对案子不服,而是希望借上诉,在看守所多关押几天,剩余刑期少了,有机会在看守所服刑。法官松了一口气,慢慢审,后来被告人撤回上诉。

第三个故事,七年之痒。七年前,周律师在某地中院代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对方住所地就在法院隔壁,有一种不祥的预感。开庭时,仪表堂堂的法官,声音洪亮,放开让周律师这个外地律师发言,不祥的感觉在加剧。还记得法官很正义地说“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必须严格遵守”,无懈可击。事实上,涉案产品,拿过来不久就发生质量问题,可是对方有整套进口文件包括检测证明,难以驳斥。最后法院判决本方败诉,周颇为郁闷。委托人不服,另请高明去申请再审,花了不少费用,无果。七年后的一天,周律师接到一个同行电话,告知,他正在为那家公司的一个员工辩护,公司的老板已经出逃到国外,那员工就是当年调换产品零件知情者。为了自保,站起来揭发。原来,为了符合进口标准,对方一条龙打通了海关与检测机构,并更换了其中的零件,以取得检验证书。这样违法犯罪操作下的官司如何打得赢呢。周赶快把消息告诉给当年的委托人。很遗憾,委托人因为这个事情伤心过度,早把产品转卖了。标的物没了,难以翻案。实际上,法律人的办案就如天气预报,十有八九是准的,如果不准,或许就可能有案外因素在作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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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762篇文章 1天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ad190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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