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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界中,功成名就的律师与年轻貌美的女助理暧昧,甚至结婚,屡见不鲜。大抵日久生情,各取所需。男的向往女的年轻身体,女的崇拜金钱、爱好虚荣。但这件事没有发生在璩助理与周律师身上。璩助理以为周律师是一个运气好的小人物,做了卖油翁而得以成功,内心看不起。而周律师以为,璩助理是他的一个赛过名表的装饰品以及得力的办事员,心不在此。

令璩助理佩服的师傅的办案天赋。偷师学艺,不亦乐乎。她亲眼看到周律师的精彩办案过程。一个案件是“无中生有”。原告借了一笔钱给被告,当时关系很好,没有写借条,只有一个汇款凭证。双方是在咖啡厅聊天时候达成借款协议的。现在被告不想还了,该如何起诉呢?如果起诉借款,证据不足。如果起诉不当得利,对方还有其他债务,有的是借口。周律师仔细询问当时交谈情形,原告说是在外滩的半岛酒店,因为是第一次去那,还拍了照片,里面的人说话很安静。那天谈到了借款,还有初恋等一堆八卦。于是周律师以借款纠纷起诉,起诉书中引用双方对话的细节(包括语气词的标点符号),证据目录中则没有录音证据。

果然,被告否认借款,说是其他债务的抵销。举证责任转到周律师这边。周律师说,本案的口头借款合同,原告说有录音,所以起诉状引用了对话。原告没有提交录音,是因为还涉及其他隐私,是为考虑双方的面子。法官说,录音必须提供原始音频,不能提供的,视为无录音。周律师表示同意法庭意见,并询问被告是否愿意听听?被告仔细询问那天的交谈经过,时间、地点、内容,诸多细节,一一对上,有点半信半疑。被告开庭前对重要的会谈,已进行了复盘。但也怀疑周律师手中是否真的有录音,要不要赌一把?周律师笑道,原告今天没有亲自来,就是给不播录音留最后一个机会,假如真的来了,现场播放录音,双方翻脸,会成为双方共同朋友的笑话甚至一个社会新闻,与借款相比,孰轻孰重?现在你不要这个机会,以金钱为重,是你的选择,原告愿意公开。被告听后,反复思考,赌不起,而且确实是欠钱,最后要求减少点利息,还款了。事后,璩助理问周律师,到底有没有录音?她都搞糊涂了。周律师笑而不言。

还有一个案件是“有中当无”。这是一个商标侵权纠纷,商标所有人把商标使用权授权给原告,原告使用过程中,发现遭被告侵权,遂起诉要求被告赔偿损失。为了证明原告有权打假,原告提供了一份语焉不详的商标所有人与原告的合作合同。合同中隐隐有授权的意思,但未明确是独家许可,更像是普通许可。被告见了大喜,说该合同不能证明原告是商标独家被许可人,普通许可人是不可以单独起诉的。法院对此赞同,还发了意见要原告补充证据,否则后果自负。因为被告与法院都认为原告的起诉有问题,损失计算等就忽略了,没有认真计较。岂料,三周后,原告突然在搬家存储的资料中找到了一份独家许可的授权书。法官又怒又喜,怒的是迟延提交,有证据偷袭的味道,喜的是有了关键证据,下判无虞。被告对原件左看右看,无计可施。周律师诚恳解释,这证据起诉前没找到,是见到法院意见后,再翻箱倒柜找到。言下之意,代理律师已经尽责,即使有问题,也是当事人之故。法院大事不拘小节,就把案子判了。璩助理有点疑惑,印象中当事人第一次见面就拿出了很多资料,是否包括其中?问周律师,自然也是问不出的。周律师反而推荐她看巴尔扎克的小说,说巴尔扎克曾经在律所工作过,里面什么事情都见过,人间就是一场戏。还说,律师最相似的职业是演员,而不是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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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785篇文章 58分钟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lawlaw202@outloo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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