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去浙江办事,见律师朋友颇多。酒席上说起律师的理想,听上去都很现实:有的想赚到养老费,早点退休;有的想出本书,扬名立万,也有助于业务多多;有的希望自己能办个里程碑案例,写到最高法院的报告中,或者成为一个司法解释;还有的想做个律协会长,成为当地的社会名流。所谓理想,基本是实现不了的希望寄托,但有总比无好,万一实现呢?
朋友问到我的看法?看大家酒兴甚高,牛皮上涨,乃脱口而说,律师的最高理想,该是做个大儒律师。何谓大儒,就如明末清初的顾炎武、黄宗羲、王船山之类。这样的律师,有真才实学,更有社会影响力,而不只是一个技术巨匠,时时受到公检法的掣肘。社会影响力在于,一个法律观点的提出,能受到全社会的注目;一个法律议案提出,能推动社会实际进步。大儒律师兼是法学家与社会活动家。在学术上有原创,如耶林之发明缔约过失责任,并开山立派,如韩愈苏轼那样有门生。大儒律师既有大儒那样的社会贡献,还要把传统的儒家思想与现代的法治结合起来。传统的儒家思想中的三纲五常讲求等级,要转为法律面前的人人平等,传统儒家的独善其身与兼济天下,则是君子慎独的守法精神与公益法律援助精神。
朋友听了,都说我建德的莲子酒喝多了。此酒是建德的莲子酿酒的,入口温,在当地是民间的茅台。试想一下,自从有律师制度以来,也没有出现这样的人物。在民国,为苏报案陈独秀与汉奸案周佛海辩护的章士钊,算个大律师了,可是没有法律思想留下来。杨绛的父亲杨荫杭,当过律师与浙江审判厅厅长(差不是省高院院长),但也就是办了几个刑事与经济案件。到了现在,大律师不少,尤其是无罪辩护的,但也是业内的佼佼者,圈内出名,尚不如明星成龙家喻户晓。而且大多数出名是因为有名的被告或案件辩护而名声水涨船高,与其本人的卓尔不凡的原创知识还有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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