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有很多无罪辩护的案例,我自己也有,但实际上无罪辩护是很艰难的,不是宣传的那么简单。手头就有一个无罪辩护的案件,办案期间不断受到办案机关的压力,希望律师妥协,去劝当事人认罪,然后给一个缓刑或者实报实销(关押多久判多长)的判决。为何会这样?因为无罪判决后,会追责承办人员的责任,所以他们一定要搞个有罪结论。
从大数据看,法院无罪判决的比例大概是万分之三或万分之五左右,即定罪率是99.95%。这个数据是指法院硬判的。实践中的无罪,还包括侦查机关的撤销案件、检察院的不起诉,以及检察院的撤回起诉等。这些数据加起来,还是不少的,毛估估应该至少有5%以上。这种无罪率颇高,原因也很简单,就是这样的处理,办案机关是基本没有责任的。所以很多无罪案件就是从这些渠道出来的。
等到要法院判决的无罪辩护时,都是控辩双方没有妥协余地的案子,那是非常艰难的。从辩护角度来看,就如古代以弱胜强、以少胜多的战争,譬如赤壁之战、官渡之战、淝水之战。赤壁之战是诈降与火攻,出其不意。官渡之战是断其粮草的奇袭。淝水之战是苻坚指挥军队后撤失误、晋军乘胜追击。每一场战争打法都是不一样的,而且里面存在偶然因素,难以复制。观察现实中的无罪辩护成功,则大多是舆论曝光,譬如真凶出现,舆论四起,不得不纠正。而真正靠律师辩护,说服办案机关的很少,因为这是案件不单是法律问题、事实问题,而是司法机关的惯性问题、为了维护其利益问题。这是一个社会问题,是舆论战、心理战、民意战,绝非单纯的法律战。这时的辩护律师必须是十八般武器样样上,单靠法律不能解决问题时,必须另辟蹊径,调动所有的能力,来追求正义了。此种的打法也如霍去病的见机行事、岳飞的存乎一心。这也对律师提出新的要求,一个好律师必须具备军事家的素质,来给法律加持。没有舆论、没有兵法的辩护,往往是屠龙之技。
网上常见到律师说,最难辩护的案件是监察委查办的职务犯罪,因为检察院与法院往往不敢得罪监察委,担心得罪之后,自己有后果,因为办起案子来不得不顺其意。但其实,这种案件不是最难的,这种案件中有能力的承办人还是可以技术性处理一些问题的。真正最难的是,承办人是明知是假案,还要继续办,这时候律师的正确辩护意见是不可能被采纳的,此时真正能辩护的只有两种,一种是上帝的存在,另一种就是历史上很少的以弱胜强的战争打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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