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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成都一位网名叫西绿的“网红律师”,被发现没有律师执照。其所在的律所,发表声明称“发现有关情况后,已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已于2025年6月15日受理案件并展开调查”。从网上搜到的照片来看,西绿打造的是一个精英人士的律师人设,妆容精致,衣着名牌,或现身法庭专心办案,或办公桌前侃侃而谈,吸引了不少粉丝。当然,该人设与现实的律师是有距离的。现实中的律师,奔波于客户与办案单位之间,没有那么多功夫去化妆,穿着高跟鞋走法院的台阶也不方便,去看守所里会见更没有必要穿的好。

冒充律师,如果是演戏,事先告知是摆拍,那无妨的。如果是为获得流量或者案源,那么可能涉嫌招摇撞。《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1条规定“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非法获取钱财的,则可能会涉嫌诈骗罪(不是招摇撞骗罪,该罪是指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打铁还需自身硬,要打造律师人设,首先至少是律师,否则迟早会出事(在法院判决之前,无罪推定)。

这个事件也让人反思,为何脚踏实地的真律师粉丝不多,而没有执照的假律师反而粉丝多多?真律师该如何打造自己的人设?这里的关键是市场的需求。显然,当前市场(网上的市场)期待的律师是,既能办好案,又精明漂亮的律政佳人,就如看电影,总喜欢看漂亮的女主角。现实的市场则期待,所请的律师神通广大,能把有罪辩成无罪,罪重辩为罪轻,有关系与公检法沟通并说服之。这种期待下,司法掮客与拍胸脯的律师出现,也就必然了。当市场需要不切合实际的律师时,就会出现不切合实际的律师。而市场,说到底是时代下的社会民众的认知。抓住这个认知,营销就成功了,没有抓住,好酒也怕巷子深。

莎士比亚戏剧《皆大欢喜》中说“全世界是一个大舞台,所有的男男女女不过是一些演员;他们都有下场的时候,也有上场的时候。”笔者也见识过很多律师人设,譬如有个律师,保持神秘感,客户与他见面时,经常接电话,然后说是某副省长、某厅长来电。这招,唬住很多客户。譬如有个律协的,每次开会讲律师与公检法保持廉洁关系,而私下与客户说,他与某某司法机关领导是老朋友。诸如此类。每个律师都有自己的风格。窃以为,一个律师良好的人设应该是,首先要有点正义感,维护客户权益时,追求正义,不为钱不择手段,其次要精明能干,能出谋划策又有执行力,切实解决客户的难题。最后形象上,男律师可以是谦谦君子温润如玉,女律师大家风范不亢不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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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926篇文章 50秒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 lawlaw202@outloo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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