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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新闻,一个女子独自在杭州一家餐厅吃饭。女服务员来告诉她:包厢里的"黄总"请她过去坐坐。女子不认识什么黄总。拒绝了。服务员又来传话,再拒绝。她点的菜迟迟不上桌。她开始觉得不对劲,打开了直播。这条视频冲上热搜,网友各种脑补:摆拍剧本论、黄总霸气论、餐厅蹊跷论,各种版本满天飞。

相关部门随后介入调查。官方媒体给出的解释是:黄总是第一次来这家店的普通顾客,认错了人,以为女子是自己的朋友,托服务员代为邀请;服务员没有核实双方是否相识,就把私人邀约传了过去,行为不当;餐厅已道歉,双方已和解,餐厅停业整改。

这个解释,不合常识。按人之常情,一个人在饭店认出熟人,该是走过去,报上大名,问候两句,再发出邀请。黄总没有这么做。他躲在包厢里不露面,不报姓名,让一个服务员去代传口信——而这个服务员,对一个"第一次上门的普通顾客",为什么会言听计从、屡传不辍?一般能这样指挥服务员去额外完成这种任务的,是有社会地位的常客、熟客,或者店里说了算的人。所以"普通顾客、认错人"这个说法,有点诡异。《圣经》说,日光之下并无新事——这事要是真按"认错人"收场,倒也称得上一桩新事了。

法律上怎么定性,取决于黄总到底是不是"认错人"。如果确属误会:这是一起轻微的民事侵权,侵犯了女子的一般人格权;服务员传话失当,与黄总构成共同侵权(餐厅对服务员的职务行为承担责任)。同时,服务员履行合同不到位,餐厅也对顾客构成违约。只是损失轻微,多半不会走到诉讼这一步。

如果并非误会,而是借传话故意骚扰:这就触碰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以滋扰、纠缠等方式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可处罚款或拘留。若被害人谅解,可以从轻或者不罚。

网友较真关心的是两样东西:一是好奇,二是不安。好奇,是想知道一个人为什么会做出这么反常的事。不安,是担心一个女子独自吃顿饭提心吊胆。这也是为什么,事情有必要查清楚,好给公众一点安全感。可真相一出来,还是没让人信服——这大概才是这件事最"反常"的地方。要让网友确认是误会,恐怕还要出示更多的证据,而不是独白式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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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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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 lawlaw202@outloo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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