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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份通报,打八十分。 

先说写得好的地方。通报用的是主动语态:"赵某峰、郁某栋对被害人实施强制猥亵,其间赵某峰将被害人推倒导致其腰部受伤。"谁是谁,做了什么,一清二楚。这在官方通报的写作传统里其实并不多见——太多通报习惯用"发生了""造成了""被反映"这类被动或无主语句式,把责任主体悄悄虚化掉。这次没有这么写,值得肯定。至少在"谁对谁做了什么"这件事上,没有和稀泥。 

欠缺的地方,也在细节里。第一,职务被"降调"了。郁某栋的真实身份是副区长,通报里只写"公职人员"。这不是简化,是模糊化。副区长和"公职人员"之间,隔着几层权力分量。把副区长写成公职人员,效果就像把"局长受贿"写成"某工作人员违纪"——没说谎,但传递出的信息强度被系统性地调低了。

第二,罪名没有点名。通报只说"实施强制猥亵",对应刑法强制猥亵罪,但通报里连"涉嫌强制猥亵罪"这几个字都没出现,只是叙述行为、不给定性。值得追问的是,赵某峰将被害人推倒致其腰部受伤、经鉴定为轻伤二级——这已经达到刑法故意伤害罪的入罪标准(轻伤及以上)。故实际上可能触犯了两个独立的罪名,数罪并罚,而不是把"推伤"处理成猥亵行为的一个情节、一笔带过。通报里回避具体罪名,看似审慎,实则给了后续处理留出了空间, 

通告收尾停在"绝不姑息"这四个字上,然后就没有了。没有消除公众心里真正的问号:一个副区长、一个央企高管,凭什么能在酒局上对一个年轻女员工下手,而且是当面?这是酒桌文化失控,还是权力在场时没有人敢说"不"?通报交代了案件事实,没有回应这层更深的公众关切。留白这里,民间自然会把它填成"官商勾结、有权有钱就可以肆无忌惮"——这不是舆论过度解读,是通报本身没有把话说完。真正有力的通报,不只是陈述"发生了什么",还应该正面回应"这说明了什么、后续会堵住什么漏洞"。 

一份通报,能不能经得起追问,往往就看它敢不敢把话说到底。这一次,说了三分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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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5192篇文章 31秒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 lawlaw202@outloo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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