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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件表面上已得到解决,但实际上疑惑不少。常州一家企业,招聘了 2026 届大学生 440 名,这本是解决大学生就业的好事。但入职一个多月以后,情况突变。企业要求一些大学生,要么自愿离职,要么转到拧螺丝的岗位。以此解聘了其中的 107 个劳动者。被解聘的不服,诉诸舆论。舆论起来后,常州劳动监察部门介入,企业也写了致歉信。承诺对这些被解聘者提供一定的帮助。

事件的疑问之一,企业需要一次性招聘这么多的大学生吗?一个月以后,又大批量解聘。如果中途没有舆论的监督,会不会还有更多的解聘?社会质疑招聘本身会不会就是一个局,是做数字用的。这个动机和目的没搞清,真相就是一场迷雾。企业现在把它归咎为管理疏漏,以抽象的名词掩盖了具体的原因。并没有取消社会的舆论。

事件的疑问之二。网上流传一个版本,事件转折,是因为有人向欧盟以及这家企业在欧洲的客户投诉。这个版本并没有得到证实,应届大学生的能力也未必想得到、做得到。但能够流传,也说明有一定的合理性、可能性。因为一家企业的供货商,如果对劳动者不好,那么劳动者是不会尽心尽力去工作,是不太可能长期稳定提供高质量产品的。采购商要求供货商善待劳动者,是有一定的道理的,本质上是保证产品的质量。采购商并不是为了维护供应商的劳动者的权益,他们也没有那么好心善心,他们也只是在关心自己的利益,客观上间接促进对劳动者的保护。

整个事件中,还有很大的遗憾,就是法律的缺位,姗姗来迟。企业应聘与解聘劳动者是典型劳动关系。企业违反了劳动法,将被劳动监察处理,劳动者也可以去申请仲裁,以法律的程序来解决这个问题。但整个过程中并没有见到法律的威力,而是法律跟着舆论走。

为什么会这样?存在的合理,合理的存在。假如这些劳动者一个个去当地申请劳动仲裁,这事情到现在大概率解决不掉。法律还不如舆论来得快、来得猛,于是选择舆论而舍弃法律,是自然之理了。如果法律一开始就强力介入,仲裁支持劳动者,劳动监察部门严肃查处,那么有无舆论也就没那么重要了。企业以后也不敢了。

所以说,还是要发挥法律的日常作用,舆论只是一时的监督。说到底,目前的状况就是市场经济的法治还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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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5196篇文章 4分钟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 lawlaw202@outloo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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