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特许律师执业考核条例(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看了以后,颇为不安因为这个条例,后门开的太大,要当律师,无需司法考试,有关系直接特批就是了。其弊端是显而易见的,即没有法律基础的门外汉当律师,会损害法律职业的专业化,降低律师业的整体评价。其次,重创了司法考试权威。让辛辛苦苦考出司法考试的法律人何以堪?本来,司法考试如科举,相对公平,后因很多法院检察院的考不出,于是司法部安排了内部的小司考,这已是“作弊”,而如今,考也不必了,直接特批。如此下去,谁都可以当律师,又何必司法考试呢?!
《律师法》第八条规定:“具有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在法律服务人员紧缺领域从事专业工作满十五年,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并具有相应的专业法律知识的人员,申请专 职律师执业的,经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考核合格,准予执业。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这条本是开后门条款,立法就不应该立的,既已立了,执行则应从严把关,但很不幸的是,条例征求意见稿是大开其门,把普通、传统的律师业务,如国际经济贸易、知识产权、金融证券、环境保护、医疗纠纷,等都定为紧缺领域,好像除了刑事辩护以外,其他都可以特许了——如此广泛的特许,背离了立法本意。其实,在司法实践中,这些领域的专家,完全可作为专家证人对待,为何非得授予律师身份?
最后建议:第一、特许律师也要参加司法考试,分数线可以参照中西部的优惠政策。第二、严格限制解释紧缺领域。第三、每年审批有人数限制,譬如每年50名,第四、适当的时候,废除特许律师制度。
附件:条例规定的特许律师专业范围
一、国际经济贸易法律服务领域
1.国际反倾销、反补贴、反垄断法律事务
2.跨法域公司法律事务
3.海商、海事法律事务
4.国际诉讼、仲裁法律事务
二、知识产权法律服务领域
1.国际专利法律事务
2.国际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事务
三、金融证券法律服务领域
1.银行金融业务法律事务
2.证券、期货法律事务
3.保险业务法律事务
4.税务法律事务
四、环境保护法律服务领域
1.国际环境保护法律事务
2.海洋、大气污染与赔偿法律事务
五、高新技术法律服务领域
1.生物工程、生物技术法律事务
2.信息网络和电子商务法律事务
3.航天航空技术及事故处理法律事务
六、其他法律服务领域
1.传媒与新闻领域法律事务
2.医疗事故处理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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