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朝阳区执法人员,运用孙子兵法“出其不意,攻其不备”,半夜拆了72户报亭。一夜之间,报亭主沦为无业人员。事后,朝阳区回应,是根据规划,依法移改不符合设置的报刊亭,其中改、移71处,规范1处,并非拆除。
这是一起典型的漠视程序的行政违法事件。当初,朝阳区同意设置报亭,发包给报亭主经营,双方形成了行政契约关系。现在,根据新的规划,要拆改,是情势变更,政府必须提前通知,并且商定补偿,才能拆除。这是双方的诚信,不能违约,如果违约,则要法院依法审判。但是朝阳是以诈治民,在没有拆迁文件,没有商定善后措施的情况下,偷偷摸摸执法,真是小人之道,也不为法律所许。这种事,就是封建社会,也是明君所不为,何况现代法律规定有行政程序呢?
《贞观治要》记载:“有上书请去佞臣者。请陛下佯怒以试群臣,若能不畏雷霆,直言进谏,则是正人,顺情阿旨,则是佞人。”太宗谓封德彝曰:“流水清浊,在其源也。君者政源,人庶犹水,君自为诈,欲臣下行直,是犹源浊而望水清,理不可得。”谓上书人曰:“朕欲使大信行于天下,不欲以诈道训俗,卿言虽善,朕所不取也。”——现在社会走向法治社会,政府是行政的源头,首先要政府守法,要有契约精神,如果政府都不守法,安能叫行政相对人守法?朝阳区该知错就改,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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