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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监管淘宝,本是堂堂之师,但其抽样报告不严谨,程序瑕疵。阿里予以申辩,亦是其权利。这本是一场正常的政府与企业的法律之争。但是,工商总局随之抛出一份《关于对阿里巴巴集团进行行政指导工作情况的白皮书》,导致事件失控。根据《白皮书》,工商总局事先知情阿里存在问题,但未及时披露,直到这次冲突才予公布。鹬蚌相争,渔翁得利。此时美国律师事务所对《白皮书》大做文章,认为阿里上市存在问题,而予以调查,阿里股价应声而跌,事态发展远远超过预判。兄弟阋于墙外御其侮,工商总局与阿里不得不回过头来,一致对外,工商总局遂否认《白皮书》法律效力,辩称是会议记录。

 

从法治角度来看,工商总局缺乏法律意识,以致进退失据:如果事先知道阿里有问题,就该及时监管,否则有渎职之嫌。如果阿里没有问题,而工商总局发布《白皮书》作为武器打击阿里,则是情绪执法,有公报私仇之嫌,而最后收回《白皮书》,更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概而言之,工商权力的行使,为所欲为,失去公正执法之本意。至于美国律师的调查,则无可厚非,阿里在美国上市,圈美国投资人的钱,如今见中国政府发布阿里有问题的白皮书,他们当然要保护投资人的权益。所以本次事件的国际化,根本就是工商总局一手造成的,最后又以“制台见洋人”式收场,可悲也。工商的依法执政,该好好补课。而阿里也应当大力配合工商的依法监管,联合打假,以净化市场,保护投资者与消费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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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785篇文章 58分钟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lawlaw202@outloo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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