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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律师,名佑硕,长脸笑面,身材挺拔,颇有明星像。家贫,无力求学,高中毕业后,自学考取司法考试。任法官,嫌钱少,辞职做律师。善营销,要钱不要面子,于大街发名片,从事不动产登记事务,获第一桶金。后从事税务法律,再创佳绩,遂宝马香车,得意洋洋,以为人生莫过于如此。

 

初,拮据,付不起一碗乌冬面而逃离小店。店主为一寡妇及孤子。既得志,则携妻儿上小店道歉。寡妇欣慰曰,饭钱不要,可常来往,两家遂定交。某日,于店中聚会,记者同学讥讽宋,只知钱不知义。宋恼羞成怒,互殴,砸窗摔椅,乃土豪状掏钱赔偿。寡妇以此为辱,绝交之,宋亦不在意。

 

寡妇子,好读书,组织读书会。釜山当局以为反社会,秘密逮捕之,审判之。律师不敢接案,宋念旧恩,为其辩护。是时,强权当道,法官与检察官暗通款曲,而律师乃花瓶辩护。宋初办刑案,如初生牛犊,传唤警察、军医作证,指严刑逼供,口供为虚。又取证曰,所读书,乃英大使所著,人皆可读,故无罪。并以开记者会为由,挟制法官。最终寡妇子轻判,而宋经此案,思想一变,投身于社会活动,久之,亦成被告被审判,然彼时,众多律师出列为其辩护。

 

注:根据韩国电影《辩护人》撰。传电影原型为卢武铉,而卢跳崖而死。呜呼,人生多变,命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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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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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ad190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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