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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广药“王老吉”红色包装涉侵权加多宝

本文来源于财经网 2012年06月04日 14:19我要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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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药集团的“王老吉”包装原来是绿色的,现在使用红色,与加多宝的“王老吉”包装相似,容易让消费者误认,显属不正当竞争

  【财经网记者 霍莉】6月3日,广药不顾加多宝警告如期推出红罐王老吉,新产品采用与之前加多宝王老吉凉茶极其相似的外观设计,对此,加多宝表示该行为侵犯了了其红罐装潢专利权并将起诉广药集团,进行相关索赔。

  大邦律师事务所丁金坤律师在接受财经网记者采访时表示,虽然失去了王老吉商标,但红罐王老吉的包装设计以及广告口号仍属于加多宝,广药集团并不能使用。如果加多宝的“王老吉”红色包装有外观专利,则广药集团涉嫌专利侵权。

  他指出,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二项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而广药集团的“王老吉”包装原来是绿色的,现在使用红色,与加多宝的“王老吉”包装相似,容易让消费者误认,显属不正当竞争。

  此外,加多宝称,在法院重新作出裁定前,加多宝原来的商标使用权还是合法的,广药集团无权推广有王老吉字样的红罐产品,对此,丁金坤表示根据仲裁法第九条规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到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在“王老吉”商标案中,加多宝虽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裁决,但在被法院撤销前,裁决依然有效。这就意味着,广药目前推广“王老吉”产品是合法的,但丁金坤同时称广药面临法律风险,若日后裁决被撤销,广药将承担法律责任。

  另外,加多宝方面表示,王老吉商标目前品牌价值为1080亿元,广药集团收回商标之后,加多宝有权要求对方对加多宝长期巨额的投入做出补偿。对此丁金坤律师表示,这是商业伦理问题,而不是法律问题,赔偿在法律上并无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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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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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ad190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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