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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律师的庭审风格都是不一样的,有的行云流水,行于所行止于所止,有的慷慨激昂,此时此刻非我莫属,有的要言不烦,沉默是金又一语中的。然而这些都是对于自己的展示,一个好律师除了正面表达观点以外,更重要的是反面驳斥对方观点,侧面说服法官。而驳斥对方需要发问,发问最能体现律师的博弈水平,也是律师之间的“狭路相逢勇者胜”。

 

发问是一种尖锐的刺入,击中矛盾处,让撒谎无所遁形,让理亏浮上桌面,让被问者情何以堪。生活中也有种种发问,譬如记者的发问,华莱士的60分钟,白宫记者托马斯的“民主看守狗”,都直击人心,锐不可当。又如签证官的发问,五花八门,防不胜防,问的申请者战战栗栗。而法庭发问的特点是,深思熟虑的、理性的、事实为主兼顾法律的发问。

 

律师的发问有两种,一种是在法庭调查的最后阶段,法官一般会提醒律师是否有问题向对方发问,如果法官没有提醒,老练的律师也会举手请求发问。这个时候,律师的发问主要是澄清事实或敲打对方的矛盾处。我曾经在一起设备修理合同案件中,向对方律师发问,涉案修理设备运输的时间、地点(路线)、车辆信息(司机)、经办人等具体情节,对方律师准备不足,辩来辩去,都是矛盾,于是轮到他发问的时候,他有点恼羞成怒地反问我“你知道你当事人公司有几扇门吗,知道这些有用吗?我们律师又不是当事人,怎么能知道这些细节?”,我淡淡地说“公司有几扇门,与案件没有关系,你都注意到几扇门问题了,难道这么重要的运输事实都不知道嘛?”对方有点尴尬。可见,辩才无碍在发问中也是很重要的。

 

律师的另外一个发问,就是庭审中对证人的交叉询问。这是一件很艺术的事,需要相当地分析、准备、排演,否则发问不当,会被证人反戈一击,非常尴尬。如果问题设计得当,环环相扣,则证人会被极大地被震慑,在法庭上如坐针毡,在不安中吐露真相。作伪证的证人,最怕的就是被律师问出破绽了。律师发问的技巧,总的来说是,是从外围走到内线,通过几个不相干的问题,连成实质性问题,让证人避无所避。譬如,我曾办过一个加班费的案件,一个副总经理出庭证明被解雇总经理有加班费,他也有加班费,以证明加班费是惯例。我事先查了公司的财务账,并无加班费的支付。于是发问“请问证人一年前的工资是多少?”证人有点没方向,来个保守回答“记不清了”。接着问“现在工资多少,证人继续回答“记不清”。这时对方律师提抗议了,说发问与本案无关。我不紧不慢地说“今天他来作证加班费,结果连自己工资都不知道,怎么信任他加班费的说法?我的第三个问题是,前面第一个问题和第二个问题的叠加,即副总工资有无变化,事实上并无变化,说明没有加班费,如果有加班费,岂有一年不发的道理?我加重语气发问:“工资有无变化”,证人此时已经不知所云了,法院亦不再信任其说辞。

 

呜呼,台上五分钟,台下十年功,发问是否精当,最终来自平时的训练和积累,以及对具体案情的细致把握。“删繁就简三秋树,领异标新二月花”,每个律师用心,都会厚积薄发,形成自己的发问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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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687篇文章 2小时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ad190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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