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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青年网报道:近日,17岁的小项爆料称,其2015年在温州某看守所羁押期间,受到监室其他在押人员的鸡奸,在一个月里前后多达四五次。鹿城区公安局表示,确实收到了小项的举报,目前相关部门正在调查,还没有任何调查结论。

 

如果爆料查证属实,则足见看守所之乱。在法律上,“鸡奸”已被刑法(九)修正案规定为犯罪。刑法第237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此处的“他人”包括男性,所以本案应刑事立案,通过调取监控、讯问嫌犯、询问同监室在押人员,以查清事实。同时,相关的管教,也已经涉嫌玩忽职守罪。在眼皮底下,发生鸡奸事件,虎兕出于柙,是谁之过与?看守有责也。故检察院也要介入调查此案。看守所也是一个小江湖,但不应是当年方苞的狱中杂记了。此种案件,最担心不了了之,因为“鸡奸”有一定的隐秘性,相关证据之获取,需要认真细致的工作,如果办案不力,则往往“证据不足”,让嫌犯逃之夭夭,故须舆论紧追不放监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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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686篇文章 3小时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ad190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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