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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打高手与太极大师雷雷的比赛,风靡社会,既好看,又好玩,还有用。高手手下留情,点到为止,雷雷只是轻微伤,并无大碍。这样娱乐兼具武术打假的比赛,又何不可?

 

对于赛后的反映,武术界大多数动嘴不动手,少数不服的来挑战。官方的中国武术协会53日发布声明称:“对个别虚假、违规、违法行为,公众应按照规范程序报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理,不能以打假的名义进行有违武德、涉嫌违法的约架行为,更不能好勇斗狠、恶意炒作。”按其逻辑,不许民间武术打假,只许举报给官家处理。而法律界的观点,也基本一边倒,指出,武术打假的生死约定无效,并且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据是合同法第五十三条规定“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的免责条款无效。

 

窃以为,以上两个观点,过于一律化。民间打假,是公民权利,法无禁止即可为。武林比赛,也非私斗,而是兼有武术打假的公益性活动。生死约定固然无效,但是其他约定免责的可有效,譬如意外受伤免责、事后民事赔偿免责、按照比赛规则造成的轻伤、轻微伤免责等。在法律依据上,除了适用合同法以外,还要适用侵权责任法等。侵权法上对体育竞技有两大法理:其一、被害人承诺,即事先承诺愿意承担损害后果,譬如拳击比赛的被拳打伤,足球比赛中的被撞伤等。这些都是比赛中不可避免出现的伤害。其二、自甘风险,即勇于冒险,风险自负,没有社会危害性,故阻却违法,不涉嫌刑事责任。

 

所以,在法律框架的武术打假是可行的。但必须制定精密的比赛规则,以避免无谓的人身伤害事件。规则的核心是,禁止无限制的格斗,进行有限制的格斗,控制伤害、避免伤害,譬如参照拳击比赛规定,不得攻击要害部门、头盔保护、裁判执法等。武术是否有真功夫,通过有了防护的比赛,也是看得出的,是驴是马拉出来遛遛就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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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694篇文章 4天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ad190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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