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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律师圈最热的莫过于讨论张律师的微博与微信。
 
张是深圳某大所美女律师,自称北大毕业,身材挺拔,浅浅酒窝,容貌姣好,语言浮夸。其微博、微信爆料无所不包,譬如去美国面签的生动场面,五万的包包,卡地亚手表,名牌衣服等,举止投足之间,无不昂贵,惊动社会,也招致各种议论。
 
我倒以为,这些是个人风格的流露,没有损害他人利益,没有自吹自擂业务了得,没有贬低讥笑同行。无伤大雅,八卦一下,笑笑而过,不必上纲上线去批评。但作为律师,一个庄重的职业,羽毛还是要爱惜的。
 
从营销的角度而言,美女的炫富为成功人士策略,也未必吸引得了客户。一个成熟客户面临财产纠纷或失去自由时,最需要的是专业帮助,而不是颜值正义,就如一个病人去看病,需要一个能看好病的医生,而不是好看的医生,医生好不好看,并不重要。
 
所以说,律师最好的营销,是展示自己的成功案例,客户碰到类似的问题,觉得律师能解决,就会聘请,就如医生的美好名声来自于看好过病。
 
其次,是展示法律专业的分析过程,让客户觉得持之有理,言之有据,而产生共鸣,而愿意一起为希望而战。
 
律师的专业是其真正价值所在,知识与经验让律师充满自信,而有强大的气场去吸引客户。至于办公条件、衣着打扮的硬件配套,则是普通商业的小噱头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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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686篇文章 3小时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ad190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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