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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报道的微信转错9万元案,很典型。中山市的黄先生5月2日通过微信关联的银行卡,给微信名”海阔天空”的表妹转账。手误,转错了,转给另一个“海阔天空”,金额近9万,之后还被收款人拉黑。


黄先生的维权结果则是被一路踢皮球。腾讯客服的回答是,协商退回(已经拉黑,如何协商)。想去报警,不知对方姓名与账户,不予立案(即使知道姓名,也未必立案)。拟去法院起诉,法院要求对方真实的身份信息才予受理(打官司的被告,不仅要姓名,还有住址)。而有个律师的回答,更有意思,说黄先生转账时没有核实身份,自己有错。这样看来,那个收款人人,倒是可以心安理得,花一笔意外之财了?非也。


按生活经验,这种事情,通常报警解决。经过警方协调,归还,但也有不归还的,因为不能强制归还。问题出在法律漏洞上。在法律上,收到汇错的款项,属于不当得利,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经多次讨要,拒不退还的,则从不当得利的合法占有转为非法占有,即侵占他人财产。但是,很遗憾,对此种侵占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法没有规定为违法行为,刑法的侵占罪也不包括之(刑法只是规定侵占遗忘物/代管物/埋藏物三种入罪)。所以说,按照现有的法律,收到汇错款的人,没有违法犯罪,不会被处罚,任你是转错一分钱还是十万块,收到后高枕无忧,最多等待被民事起诉。如果转错方没有起诉或者起诉过了诉讼时效,则此款归收款人了。由此可见,法律反而保护了侵占人。故要彻底解决该问题,必须将侵占行为,列入治安管理范畴,予以处罚,以及扩大刑法侵占罪的内容,不局限于三种情况,侵占其他财产行为,达到一定数额,亦应入罪。如此,则收款人知道侵占他人财物是要被处罚的,也就会主动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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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680篇文章 7小时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ad190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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