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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段时间,杭州、上海不断发生p2p公司爆雷事件,平台实际控制人卷款而跑,留下空壳给焦灼的投资人。律师也不断接到投资人、平台员工的咨询。前者问如何才能要回本金?后者问是否涉嫌违法犯罪?但其实,律师对于病入膏肓的案子,也乏良策。

 

P2P本是一个金融怪胎。试想,投资人把钱给平台,年回报率是10%左右,平台的运营成本要10%左右(公司房租、员工工资、利润等),那么这个钱再转出去成本已高出20%。试问,当今哪个行业,能有这么高的回报率?肯定没有(偶尔的高回报是中彩概率)。于是一部分款项用于放高利贷,产生一系列的套路贷犯罪,一部分流向平台的关联公司,自己控制使用。此种商业模式,不能长久维持,只能是拆东墙补西墙,击鼓传花,最后破产而逃。所以,从一开始就是一个局,平台是明知故犯,投资客是眼前利益,而管理部门是渎职,等泡沫破灭,千家万户哀啼,得了便宜的则跑路或者被抓。

 

对于被害人的救济,法律道路几乎道路不通。譬如起诉平台,投入律师费、诉讼费,法院也立案了,但是一旦公安介入,法院也就不处理了,而是直接移送,终结案子,等于白起诉;如果公安没立案,法院判决,执行也难,与其他债权人一样等分配,除非在爆雷前一、二年起诉,或能执行。被害人去公安报案,案子能立,但最多去做一个债权人登记,可能追回的一点钱也要按比例分配,本金返还,基本无望。有些被害人抱团去找政府,要求政府出面解决,但是政府又怎么会接盘呢?只能安抚一下,而情绪激动被害人,闹得凶,还会被处罚。所以,这个金融雷一爆炸,哀鸿遍野,没得抢救。至于平台人员,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合同诈骗罪等,因人数多又是公司化运作,公安一般抓捕平台主要负责人以及中层管理人员,领普通领工资的小巴拉子也就放过了。被追诉的,判刑不免,如能退款,则可从轻处罚。

 

对被害人深表同情,但此时此刻,法律作用不大,恐怕只能根据个案具体情况,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的私力救助了。潜在的被害人,则要尽快退出平台,或者尽早起诉,以止损、挽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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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686篇文章 3小时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ad190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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