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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海宁警方通报:“9月25日下午4点50分左右,张老太(87岁,海宁人)拄着拐杖在(浙江海宁)海洲街道民和小区内行走时,遇尚某(18岁,云南人)推着自行车经过,尚某由于心情不佳,将车往地上用力一掷,张老太见状后,好意向尚某喊话“这样要把自行车摔坏的”,这时丧心病狂的一幕出现了:尚某扔下自行车,径直奔向老人,狠狠的飞起一脚将老人踹倒在地,并连续用脚蹬踏、用拐杖抽打倒地老人身体,直至被赶来的群众制止。经医院检查,张老太身体多处骨折”。
 
再看殴打的视频,十足是恶少欺负老太太。老太太是远处看到男子在掼自行车,好心提醒一下,反惹来横祸,垃圾人真的只能远离也。9月30日,老太太的主治医生告诉@梨视频,她身体多处骨折,因岁数太大,建议采取保守治疗,以后肩膀上抬,走路等都会受影响,而此前老太已经受伤过,体内有钢板。
 
在法律上,海宁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将男子刑事拘留,该案量刑一般在有期徒刑五年以下。本案是典型的寻衅滋事罪,虽然殴打老人,也是故意伤害行为,涉嫌故意伤害罪,但两罪还是有细微区别。寻衅滋事,即以前的流氓罪,是无事生非,而故意伤害,一般是事出有因。无事生非是一般是过错全在寻事一方,对方没有过错,而事出有因,一般是民事纠纷,彼此之间都有过错。就本案而言,双方事先没有任何矛盾,男子纯粹是发泄情绪,迁怒他人,是典型的没事找事的流氓行为,故是寻衅滋事罪。又根据两高《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本案是随意殴打老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而且造成老年人多处骨折,情节恶劣,应该予以严惩。按此定罪量刑,比故意伤害罪(轻伤)还重,也符合社会期待。
 
海宁地处杭嘉湖平原,经济发达,有皮革城,文化深厚,有金庸、徐志摩、王国维,吸引全国各地的商人、人才、打工者来海宁工作、从商。期待他们受到海宁良好文化的熏陶,不要发生这种令人咋舌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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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697篇文章 23小时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ad190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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