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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时间视频,114日下午,山东滕州街头。几名女员工跪在地上爬着走,裤子都磨破了,一名男子举着旗子在前面带路。据了解,是某公司惩戒业绩没有达到的员工。经路人报警,民警赶到现场,及时制止了这一荒唐行为。

 

视频中的女工,看上去就是排成一队的牛马,为了生活屈辱地活着爬着,而老板为了业绩,为了利润,在后面鞭挞,大背景则似乎是总体经济在下行。恍如回到传说中的旧社会。在法律上,这是用人单位侮辱员工行为,员工可以要求赔偿或者以单位违法而离职,但更有可能是为了一个岗位,而隐忍留在单位继续工作。组织爬行的单位管理者,则涉嫌三处违法,亦是要被处罚,其一是违反劳动法律,虐待员工,要被劳动监察惩戒。其二、组织员工大街上爬行,扰乱交通秩序,违反交通法规,要被制裁,其三、侮辱员工,亦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行为,要承担法律责任。鉴于员工是被迫行为,情节行为,对员工可以免予处罚。山东,孔孟故里,礼仪之乡也,如今经济不景气,员工活的如牛马,谁之过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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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686篇文章 3小时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ad190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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