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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搜狐新闻,一米八的王雷追求小菲不成。2018711日,王雷带着甩棍和水果刀,进入小菲家中,在院子里被小菲一家人发现。双方随后发生激烈的肢体冲突。小菲身中一刀,其父被刺三刀,其母头部中一棍,而王雷死于混乱之中。日前,小菲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刑拘现已取保候审,其父母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羁押在看守所内。涞源检方认为小菲父母为保护一家三口人生命安全杀死王雷,实属无奈,行为具有正当防卫性质,但涞源警方认为赵印芝未确认王雷是否死亡的情况下,持菜刀数刀砍其颈部,主观上对自己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持放任态度,具有伤害故意性质。

 

这个案子,应该从宽认定正当防卫。一个高大魁梧的男子,持械进入女方家中,意欲何为?此是非法侵入住宅在先,故室主一家三口,有权自卫,包括主动进攻,以保卫家园与家人。对于自卫过程中,造成的伤亡,不影响正当防卫的定性。彼时打斗,形势急迫,你死我活,不能对自卫者要求太高。在未确认持械人入侵者死亡的情况下,持刀砍其颈部,亦是有情可原,盖是防止入侵者咸鱼翻身,继续作恶也。

 

即使在没有正当防卫概念的唐朝法律,唐律疏议也规定“诸夜无故入人家,笞四十。主人登时杀者,勿论。若知非侵犯而杀伤者,减斗杀伤二等。其已就拘执而杀伤者,各以斗杀伤论,至死者加役流。”深夜无故闯入者,非盗既奸,故可以即时杀之而无罪。现在持械男,之前多次纠缠,此次又是有备而来,来者不善,恶意明显,故打斗而死,咎由自取也。

 

法律究竟该保护谁?该保护正义,而不是无微不至关心作恶者。在别人持械的情况下,不能要求室主冷静,对室主的行为应该宽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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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697篇文章 6小时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ad190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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