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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怪来了啊。今天网上热传一个打架视频,云南大理的一个孙悟空、一个猪八戒与一个黑衣人,正在拳打脚踢,左博右击,不分上下。看来黑衣人是个大妖怪,大师兄二师兄合力还制服不了。难道这是在拍西游记后传吗?

 

很快,大理警方的警情通报来了:“20191261950分许,张某真、杨某铜(均为山东省郓城县人)在大理古城“城隍城”]口扮演“孙悟空”“猪八戒”,与游客杨某宇、罗某(均为云南省宾川县人)因合影收费问题发生纠纷。付费离开后,杨某宇、罗某相约又返回现场,对张某真实施踢打,遂发生互殴,随后被群众劝离。双方均未报警。公安机关发现网民上传视频后,立即介入调查。大理市公安局迅速查明案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之相关规定,给予张某真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给予杨某铜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给予罗某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因未满十六周岁依法不予执行行政拘留):给予杨某宇行政拘留十二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

 

原来,是游客对合影收费不满引发的打架斗殴事件。两人扮演成孙悟空、猪八戒,招徕客户来合影,合影后收费,否则删除照片。两游客被收费后,不服,忿忿不平又回来相斗,此乃唐律疏议中的绝时也(谓忿竞之后,各已分散,声不相接,去而又来杀伤者,是名绝时),属于故意伤害,故对两游客处罚较重,一个拘留10日、另一个拘留12日,而孙悟空、猪八戒虽是后下手,但也是积极斗殴,故被定为互殴,只是处罚略轻,一个拘留5日、另一个拘留7日,处罚的公允。只是可怜了西游记与大理的观光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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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687篇文章 2小时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ad190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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