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阅读:0
听报道
2018年9月9日北京互联网法院挂牌,受理的第一起案件是,抖音起诉百度旗下的“伙拍小视频”盗播一条短视频,索赔100万元。被盗播的是 “黑脸V”制作的一段“我想对你说”的13秒公益视频。“黑脸V”是抖音上的“大V”,授权作品给抖音独家传播以及维权。

案件争议焦点是,第一、15秒短视频是否有原创性?百度抗辩,“我想对你说”短视频不具有独创性,该短视频表达的思想与其他模仿手势舞并上传短视频的用户没有差异性,达不到“类电作品”的独创性高度要求。法院认为“有些视频虽然不长,却能较为完整地表达制作者的思想感情,则具备成为作品的可能性。在此情形下,视频越短,其创作难度越高,具备创作性的可能性越大。”第二、点赞数是否真实?这个涉及到赔偿金额。法院没有深入调查这个问题,因为认定未侵权,无须考量赔偿多少。第三、“避风港”原则,即盗播的视频是网友还是平台自己上传的,被投诉盗播后平台是否及时删除了视频?法院认为,伙拍小视频在收到有效投诉后,删除被控侵权短视频的行为在合理期限内。因此,判决驳回了抖音全部诉讼请求。

按,视频作品的著作权,与视频长短没有关系。就如唐诗七个字“白日依山尽”,名传千古,是优秀作品。反之,如果是抄袭或拼凑的,再长也没用。还是要看质量的。所以抖音作品,只要是原创的,都有抖音著作权。其次,抖音作品的点赞数字,是否真实(即是否有水分刷屏),要看举证,结合常识判定。最后,避风港原则不能滥用,譬如本案就没有专业考量,被告是专业视频公司,是否知道或者知道是抖音作品呢?而不能仅仅依赖投诉,来判定删除标准。假如如此,当年的快播案中的视频,大都是网友上传的,快播的责任又在哪里呢?其实,还有一个专业判断在里面的。作为视频公司比普通网友,有更高的注意业务,也有这个注意能力,对于行业内常识,应该可以推定其知情,以避免以避风港作为逃避责任的挡箭牌。此点,法院未深入论述,颇为遗憾。


话题:



0

推荐

丁金坤

丁金坤

4696篇文章 20小时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ad1902@163.com

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