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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网传视频中,一女子在一寺庙烧香时,掉入香灰池,被烫的翻滚,不能起来,被重度烧伤。据悉,该寺庙是平顶山的香山寺,香灰池则是由附近村庄的一村民违规搭建,事发第二天即被新华区香山办事处强制推平。女子接受采访时说,当时是为了烧完几张纸,自己跳下去的,并不知道香灰池的温度。
 
相关人员表示,事发地在香山普门禅寺寺庙门外800米处的杨官营村,隶属于香山办事处,并不属于寺庙管理。 而“香山寺从2010年开始就不让烧裱纸了。”香灰池主要“便于有烧香心愿但又无法在香山寺内烧香的香客需求”,由该村的村民管理。香山寺亦发布声明:“该烧伤女子的焚表池不属于香山普门禅寺所有,香灰池在香山普门禅寺牌坊800多米之外,不在香山普门禅寺管理范围之内。因此,此事故与平顶山市香山普门禅寺没有任何关系。”
 
按,香灰池里面积累香灰,会灼伤人,是一个危险源,故需要安全保障措施,以栏杆隔离,或者专门看守,并且要予以危险警示,譬如告示云“香灰池温度高,不可入”。就本案而言,女子因无知而跳入,自己须承担主要责任,而香灰池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员,私建香灰池,又未尽警示等管理义务,须承担次要责任。至于寺庙,虽然在法律上没有责任,但是香客毕竟是朝拜寺庙而来的,若无寺庙,何须香灰池。所以这样的声明,略为冷血,缺少佛家慈悲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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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694篇文章 4天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ad190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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