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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反咬的律师

某市扫黑除恶,抓了一批涉嫌黑社会犯罪的企业家。这些嫌疑人,都是当地一霸,有的是从事生意偷逃税,有的是不法行当暴富,与官员亦是千丝万缕联系,他们本人亦是善恶正邪交错,非三言二语可以道尽。从指控的罪名来看,排在前面几个的,将会被判死刑,人头落地。家属如热锅上蚂蚁的,有的到处找关系,有的请大牌律师辩护。有个嗅觉灵敏的黑老大灵机一动,如果请个律师辩护,再把该律师弄进去,岂非立功?而且听人说过,本次扫黑除恶,公检法都有人员落马,唯差律师没有,故律师也该是新目标。于是委托家属找口气大的律师来辩护。重金之下,必有勇夫。郁律师以为是一个常规案件,就谈好价格来会见了。会见时,黑老大对律师说了许多“冤屈”,并指出有几个证人可以证明事实,务必找到。会见后,律师就去找证人,做笔录,准备提交。而黑老大已经在看守所举报律师,说律师教唆其找证人作伪证。话说,律师在看守所的会见,是不能被监听的,双方到底说了什么,没有录音,无法确认。公安对这个口气甚大的郁律师,本来就不满,加上扫黑顺带上个律师,也是成绩,于是立即也找了那几个证人,让证人指控律师有教唆行为。可怜的证人,没有见过世面,一下子倒戈了,于是郁律师被以涉嫌律师伪证罪被抓。而黑老大因为有立功表现,配合办案,果然免去死刑,改为无期徒刑。黑老大沾沾自喜,郁律师还蒙在鼓里。

 

律师的假认罪

律师在辩护中被抓,就如手术台上的医生自己发病,很快掀起一波舆论。郁律师也确实没有作伪证的意图,大喊冤枉,并请了两个律师为自己辩护。两辩护人评估之后,认为郁律师大概率是中计了,决定无罪辩护。这边,该市检察官也在做郁律师工作,告知如果认罪可以从宽处罚,判个缓刑,如果顽固不化,则会被从严判处。并给郁律师上课“法律是本质属性是统治阶级的工具”。郁律师考虑后一旦被判有罪,律师证也会被吊销,自己并无退路,于是坚决不认罪。就这样,一审被判有罪二年半。判后,律师界与舆论界继续发酵,为其叫屈,大家都认为中了狡黠的黑老大计策,被牵着鼻子走。但形势已经骑虎难下。检察官又生一计。某日,手持郁律师案件的报纸,去提审郁时说,报纸上对你很同情,领导也在考虑收场。这样吧,二审中你认个罪,我们放你出去(即免予刑事处罚),大家体面下台,此事就此打住。郁律师不信,反问,如果你们说话不算数怎么办?要求写个认罪协议。检察官不肯,说这种事情怎么可能写下?靠的是信任。如果不信,可不认罪。郁律师心神不定,刚好又生病,求生欲望甚强,于是在未与两个辩护律师商量的情况下,在二审认罪。结果呢,当然没有被释放,而是因为“认罪态度”好,被减刑到一年六个月。两个旁观者清的辩护人大惊,你这样认罪,亦是坐实案件,以后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检察官的临终反水

时间过得很快,一年半后郁律师出狱了,到处喊冤,说当初是假认罪,他本来是无罪的,但没人理他,他手头上也没有假认罪的证据啊。某市的领导也换了。黑老大在服刑期间,见大局已定,也托家属来慰问,假惺惺告知郁律师当年是出于保命的迫不得已。当年的检察官也辞职下海当律师了。检察官对于案件一声不吭。他也没法发声,如果承认当年是假认罪,岂非是陷害无辜?如果不承认当年是假认罪,则良心不安。又十年过去了,检察官身患重病,自知不久将离开人世,于是将一包资料交付儿子,嘱其在他过世后,寄给郁律师。郁律师收到后,打开一看,是当年口头认罪的经过以及相关的内部讨论记录。有了新证据,郁律师去申请再审,终于翻案,改为无罪。而此时也已经是耄耋老人,再也无力做律师了。他开了一个微博,送给所有的法律人一句话“——不要相信任何人的话,要以独立思考与常识去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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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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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ad190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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