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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位名叫“冒险雷探长”的网友,带领一个外国女孩,进入“禁止入内”的龙洲丹霞景区,随意行走攀爬丹霞地貌,引发网友关注。靖边县公安局认为,“雷探长”、视频中的乌克兰女子、摄影师3人在靖边丹霞景区地貌上行走未造成大的破坏,3人也认识到错误,决定对当天带领“雷探长”等人进入景区的村民处以行政拘留,“雷探长”、视频中的乌克兰女子、摄影师分别被处以批评教育,并在网络媒体上公开道歉。

这个处罚不合逻辑。带路的处罚怎么会重于踩踏的呢?或者说,踩踏的怎么会轻于带路的呢?显然违反常识。对于丹霞地貌造成损害的直接原因就是踩踏,带路只是踩踏的一个环节。所以这种处罚,不合比例原则,同时也给人以联想,是不是因为踩踏的是外国人就从宽处罚了?

实际上,两者应该一并处罚,如果对踩踏的批评教育,对于带路的也最多是批评教育了。或者说对于带路的行政拘留,对于踩踏的更加要行政拘留的了。还有网友指出,之所以处罚村民,因为村民社会地位低,而踩踏者的社会地位高。不知道真有此考虑?那是完全违背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了。总之,这个处罚不三不四,造成的社会影响不低于丹霞地貌被踩踏。真的不知道这些执法者是怎么考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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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687篇文章 2小时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ad190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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