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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几起城管简单粗暴执法事件,引起社会公愤。城管队伍的管理也一直令人堪忧,有点小小的权力,就无边施展,可怜了那些被执法的小贩们。 

第一起,915日,江苏南通城管,将卖农产品的老人枰称一折两段,并拎起老人如小鸡一样掼出去。事后,该城管被以故意损毁财物以及故意伤害罪他人,被治安拘留15天并罚款1000元。很多人认为处罚偏轻。这种随意殴打,无视他人生命的行为,以及任意损毁公私财产行为,已涉嫌寻衅滋事罪。而且是假借职务公然进行,应该从重追究其犯罪责任。

 第二起,916日,柳州城管将小贩的两篮青菜丢进环卫车。这个青菜,农民辛辛苦苦种起来,拿到街上去卖点小钱,贴补家用,是为了生存。而城管竟然非法抢夺青菜,当做垃圾扔到垃圾车中去,乃暴殄天物,毫无公德。在法律上,该青菜属于小贩,城管无权处分。城管对占道经营可以处罚,但是无权没收小贩的财物。

 第三起,917日,江西玉山城管竟然扣留了所谓占道经营小贩的308斤猪肉,送给福利院(是否真送尚存疑)。这是典型的蹊田夺牛。人家一点小错,就乘机占有其财产,以此获利,算哪门子的执法呢。蹊田夺牛的典故来自《左传·宣公十一年》:“牵牛以蹊人之田, 而夺之牛。牵牛以蹊者,信有罪矣,而夺之牛,罚已重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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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687篇文章 2小时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ad190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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