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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来咨询的微信合同纠纷越来越多。微信合同,是指在微信聊天时,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形成的合同。特点是:1 是断续的聊天记录组成,没有正式的一纸文书。2 意思经常不完整,后续会出现补充、变更,需要解释、推定。3 微信记录是唯一的证据,删了就没证据。须举证双方微信主体以及记录的完整性、真实性。

微信合同是电子时代的产物,当事人为方便工作生活,就在微信上确定事项,不再独立签订合同。由于没有一纸文本,微信合同产生了诸多问题:1 合同是否成立?要具体分析。合同成立的要件是有主体、标的物、数量以及双方当事人受约束的意思。微信聊天内容明确的,大多数情况下构成合同,少数没有谈拢的是意向磋商,并非合同。约定不明的,或者开玩笑的、娱乐的话题,是否构成合同,要根据环境,综合判断。2 合同的变更与合同终止。微信聊天通常是片言只语,约定不完整。经常会出现变更,有时双方协商一致变更,有的是单方面提出变更。能否变更成功,视情而定。还有很多微信聊天,前期达成一致,后期搁置,不了了之的,如果双方都没动静的,可视为合同的约定解除或终止。出现这种情况,主要是与习惯有关,观念中微信还是一个联络工具,而不是一个正式合同协商工具。3 合同的行为履行。这也是一个电子化突出问题,有些协商,双方重要条款还没有达成一致,就履行了,或者一方提出要求,对方没有微信回应,就以行动履行了。一般而言,行胜于言,履行就视为合同的成立与确认,不得反悔。但也有重大误解的,错误履行的,应该恢复其真实意思。这些都是实践中经常碰到的问题,只能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我国的社交媒体,现在是微信一支独大(不利于竞争)。微信也成为电子合同的重要载体。总的来看,优点是方便、迅捷,尤其是小额交易。缺点是,意思不完整、举证不方便(证据隐藏在断续的聊天记录中,须事后整理)。建议对重要的交易,签订一个正式合同为宜,譬如可以一方起草合同,对方微信确认,总比聊天来的强。平时的微信联系,要注意意思的明确性、逻辑的连贯性、以及陈言务去(谈有含金量的事情,过滤不必要言辞),提高效率与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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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695篇文章 6小时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ad190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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