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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看到,河南义昌大桥桥面坍塌事故的报道,心情很沉重。想想车辆,从这个高的桥上落下去,四脚朝天,压住人员,何等的悲剧。事故发生后,我在寻思,是因为车辆运输的鞭炮炸了大桥呢,还是大桥倒下导致鞭炮爆炸呢?这两者的法律责任是很不一样的,如果是前者,则车辆运输人涉嫌危险品肇事者,而如果是后者,则是桥梁施工单位等涉嫌重大工程责任事故罪。可是,一车鞭炮能炸掉一座大桥吗?当年钱塘江大桥,如果找不到承重点,想炸也炸不掉的。

 

正纳闷中。官方的结论出来了。大河网讯,据事故现场指挥部消息称,义昌大桥事故系因恶劣天气造成车辆爆炸引发桥面垮塌,其中6辆大货车、2辆小车坠落,没有客车坠落,11名伤员4个重伤7个轻伤。——这是一个匪夷所思的结论,天气是肇事者,以法律而言,是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了,谁都没有责任。可是,天气是如何引发车辆爆炸的呢,现在是严寒天气,又不是炎热夏天,容易出现燃烧,此是疑点一。那么车辆爆炸,又如何引起桥面垮塌的呢,桥的质量靠谱吗?是否为豆腐渣工程?此为疑点二。总而言之,以天气为肇事者,过于匪夷所思,是天灾,还是人祸,该查查清楚再下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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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698篇文章 14小时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ad190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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