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碰到一个“车王”科尼赛克(Koenigsegg)的案子。科尼塞克是一款来自瑞典的超级跑车,曾是车展的车王。当事人以二千万的价款,通过北京的代理商,买了一辆科尼赛克。事后发现,该车竟然是违法入境的。
天津东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报告表明,此车有三项不符国标:一是车速分度值,二是前外灯操纵件及信号装置的标志,三是发动机故障信号装置。根据国家认监委2008年第38号公告附件3第7条的规定:“对于图形标志、车速表分度值等难以整改,用户熟悉后不影响安全使用的,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应的使用说明,申请人及用户声明承担由此引起的产品质量问题及产品注册问题的基础上,允许入境”,“对于其他项目,检测结果如果不符合标准要求,允许申请人进行整改,整改后经检测机构确认合格,方可入境”。
但该车在用户没有做出任何声明,也没有任何整改的情况下,竟然入境交付。更奇怪的是,车辆给用户的时间是2013年10月,而相关的海关、检验局文件却是2013年12月、2014年2月才出来。可见,猫腻之大。目前,当事人正向天津相关部门申请信息公开,要求公开所有的进口材料。
附:二审法院的判决书摘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