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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书金案,就如美国大片《越狱》,一波三折,结果难料。王书金在2007年被一审被判死刑,之后他向河北高院上诉,说“尚有余罪”,即19948月在石家庄市郊,奸杀了一名妇女,而该案早被法院认定是聂树斌所为,并在1995年就执行死刑了。因“一案两凶”,情况复杂,王书金案的二审就此被耽搁八年。

 

明天开庭,两种情况都可能发生:第一、王书金继续坚持尚有余罪的供述,公安作为漏罪侦查。之后法院启动聂树斌案的再审,因该案无法排除合理怀疑,而纠正冤案。第二、王书金改口,说尚有余罪是为保命的瞎编,且是他人教唆。这样就会出现李庄第二的事件,即死刑犯为保命,揭发他人教唆伪证,以立功求生。

 

湖北佘祥林、河南赵作海、浙江张高平,都因“真凶”出现而平反,而河北则不然。这里还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聂树斌已死,死无对证,而佘祥林、赵作海、张高平还活着,但是从法律上而言,“真凶”的出现,且王书金去现场指证,已经证明聂树斌案至少是疑案,不能认定是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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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785篇文章 58分钟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lawlaw202@outloo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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