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书金案,就如美国大片《越狱》,一波三折,结果难料。王书金在2007年被一审被判死刑,之后他向河北高院上诉,说“尚有余罪”,即1994年8月在石家庄市郊,奸杀了一名妇女,而该案早被法院认定是聂树斌所为,并在1995年就执行死刑了。因“一案两凶”,情况复杂,王书金案的二审就此被耽搁八年。
明天开庭,两种情况都可能发生:第一、王书金继续坚持“尚有余罪”的供述,公安作为漏罪侦查。之后法院启动“聂树斌案”的再审,因该案“无法排除合理怀疑”,而纠正冤案。第二、王书金改口,说“尚有余罪”是为保命的瞎编,且是他人教唆。这样就会出现李庄第二的事件,即死刑犯为保命,揭发“他人”教唆伪证,以立功求生。
湖北佘祥林、河南赵作海、浙江张高平,都因“真凶”出现而平反,而河北则不然。这里还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聂树斌已死,死无对证,而佘祥林、赵作海、张高平还活着,但是从法律上而言,“真凶”的出现,且王书金去现场指证,已经证明聂树斌案至少是疑案,不能认定是罪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