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0
听报道
时间:2011年2月17日(本周四)下午2点整。
地点: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C302法庭。(二中院地址:中山北路567号)
上诉人代理人:“行政第一人”袁裕来律师
被上诉人:嘉定区计生委
案件基本情况:上诉人因病不得已生二胎,嘉定计生委认定其违反计划生育。该案一审由嘉定区法院审理,支持了嘉定计生委,当事人不服提起上诉。
本案要点:生命权重要,还是计划生育重要?因生病不能引产,而生下小孩,是否属于计划生育的例外?这些有待于法庭的阐明。
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