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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日清晨,杭州高档小区蓝色钱江18楼一住户家中大火,女主人和三个孩子不幸殒命,该户保姆莫某晶逃出,后因涉嫌放火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第一个法律问题,这是一起刑事案件。从目前的报道披露内容来看,保姆涉嫌放火罪,犯罪动机的说法则有二,一是为了掩盖之前盗窃的罪证,二是拟先放火后救火,以博取东家同情,但无论哪种原因,放火危及他人生命,构成放火罪,应严惩不贷,直至死刑。本案中东家对待保姆不薄,月薪7500元,还借钱十万元给她,但保姆以怨报德,真是斗米养恩、担米养仇。

 

第二个法律问题,物业的法律责任。物业对业主有安保责任,虽然物业不是消防队,灭火非其职责,但有及时报警、协助灭火、积极救助的义务。从家属的控诉来看,物业反应迟钝,而且有阻挠行为,消防设施维护亦有问题,如果属实,则物业有过错,贻误战机,应该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相应损失。而如果消防设施不全是开发商所为,则开发商也要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个法律问题,保姆中介公司也违约。本案的保姆是通过上海一家中介公司介绍雇用的,然而该保姆品行不端,且欠债累累,其欠款判决书网上都可查。中介公司没有进行基本的背景调查核实,就介绍给雇主,极不负责,应该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以后看来,对于保姆也需要尽职调查,诚信用人。

 

这个案件,与贫富或者歧视,都没啥关系,而是农夫与蛇,遇人不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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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697篇文章 23小时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ad190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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