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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7日,一游客在云南瑞丽某玉石店试戴玉镯,取下时,一不小心滑落地,摔为两截,游客当场被吓晕。据报道,该玉镯店方报价30万,第三方瑞丽珠宝玉石鉴定部门估价18万元,店方同意女游客赔偿17万元,但女游客身上仅能拿出1万元,未能达成赔偿协议。

 

这是一个很普通的侵权纠纷,顾客试货时,不小心造成损失,要赔偿。而本案的特殊性在于,第一、店家有无过错,从而减轻顾客责任?第二、玉镯的真实价格是多少?窃以为,店方在自己的场合,对于玉器有妥善看护义务。玉器是易损品,其摆放、交送都要一定保护措施,以减少或避免意外的发生。本案中顾客不小心是造成玉器损害,应该承担主要责任,而店家没有采取任何保护措施,随意顾客观看、试用,未经提醒与照看义务,结果在其场合上发生损害,故也有一定的过错,应承担小部分责任。具体分担比例,综合情况而定,

 

玉镯的金额确定是关键。在一个人来人往的旅游市场摊位上卖30万的玉镯,不太合乎常情,而所谓的当地鉴定,也不靠谱,应该异地鉴定,确定其是人工还是自然的,再参照原材料的价格,加工费,商家的进价等因素核定。总之,要确定其真实价值,而不是无据的讨价还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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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694篇文章 4天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ad190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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