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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红星新闻报道,广州医生谭秦东在网上发帖《中国神酒“鸿毛药酒”,来自天堂的毒药》。今年110日,被内蒙古凉城县警方跨省抓捕,涉嫌罪“损害商品声誉罪”。报案人是位于凉城的内蒙古鸿茅国药股份有限公司,声称谭的文章造成了140余万的退货损失,严重损害公司声誉。谭医生的文章大致内容是“人到老年,心脏和血管都发生了明显的变化……鸿毛药酒……夸大疗效,包治百病……中国神酒,鸿毛药酒,来自天堂的礼物。”家属称,谭医生写文是出于医生的提醒。

 

从报道来看,谭医生无罪,而当地警方,涉嫌地方保护主义,滥用职权。理由如下:

第一、谭医生没有犯意,写文章动机是医生对老年人健康的告诫,而无损害商品声誉的故意。

第二、“毒酒”只是修辞用语,是谭医生的一家之言的评论,而非伪造事实。就如不喜欢喝酒者说“茅台是毒酒”,这是个人的主观判断,属于言论自由。而刑法损害商品声誉罪的构成要件是“捏造并散布虚假事实”,若无事实捏造,则无关犯罪。

第三、损失的因果关系难以确定。药酒公司的损失,果然是因为这篇文章所致?合同的履行,受多种因素影响,要确定文章是造成合同损失的唯一性,需要相当充分细致的指控证据。在不能排除其他因素的情况下,疑罪从无。

 

以上可知,凉城的抓捕行动,过于贸然,证据明显不足,法律适用亦是不当。早日释放,及时纠正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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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785篇文章 58分钟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lawlaw202@outloo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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