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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拍摄《手机》,崔永元与华谊兄弟扛上了,以一人之力对抗一庞大影视公司。7月9日晚,崔永元发微博称“已经整理出585名跟华谊兄弟合作共的演职人员的资料作为案例,以EXCEL表格的形式递交给国家税务总局和有关单位,我们认为这里都涉及偷税漏税”。7月10日,华谊兄弟发布声明,称崔永元“在微博等公开渠道主观臆断、捏造散布大量华谊兄弟虚假负面信息,对公司和员工造成极大伤害”,“华谊兄弟拍摄制作的电影项目《手机》自始自终与崔永元先生无关,请勿对号入座”。另外,声明还表示一直合法经营,对于网上散布的不实信息将会“依法维权、追诉到底”。

在法律上,双方的争执简单。崔永元认为是在依法举报,行使一个公民权利。而华谊公司认为崔永元是诽谤,即虚构事实。要解决这个争议也不难,税务局查一查华谊兄弟有无偷税漏税即可。如有偷税漏税,则举报属实,并非诽谤,即使有错告,亦非造谣。如华谊兄弟清白,无偷税漏税,则崔永元涉嫌诽谤,要承担法律责任。华谊兄弟真的经得起查吗?以我国的税务现状,以及娱乐圈的潜规,可能经不起认真一查。鹬蚌相争,渔翁得利,现在就等税务局出手了。实事求是调查,给双方当事人以及社会一个交代。至于,手机主角是否影射崔永元,是否侵犯崔永元的名誉权,则是另外一个法律纠纷,各执一词,需要一个专门审判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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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785篇文章 58分钟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lawlaw202@outloo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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