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老板准备离婚,在物色律师。以刘老板多年做生意的社会认知,律师必须是神通广大的能人。有人向他推荐了临某“律师”。临某一见面,就拿出一张印有十几个头衔的名片,递给刘老板,说他现在一般案子都不出面了,由手下律师去办,自己平时主要与公检法的领导见见面,大家在一个档次。刘老板觉得碰到了人,就让临某操办。临某表示,离婚不宜急,起诉之前先把能转移的财产都转移了,起诉后再去找法院领导。刘老板额外给了临某十万活动费。
那边的刘妻,已经厌倦了刘老板,也同意离婚。她想法院判决总是公平的,股权、车子、房子分割一下就可以的,所以也就请了个普通律师代理,没有去找关系。一审判决准予离婚,表面上是财产各半,但实际上漏掉了一些夫妻共同财产,刘妻大亏。刘妻不服,提出上诉。刘妻此时明白,要想扳回,非要找法官不可。遂通过关系,五次到二审法官家里,送上五十万。
案子进入二审,临某找到刘老板说,要保住一审胜利成果,还要活动活动。于是刘老板又给了他三十万。为了证明自己的实力,临某还请出二审法官与刘老板喝茅台,还说,法官都能出来喝酒,说明没有被对方收买。事后,临某告诉刘老板十万已经给法官。那法官既已收了刘妻的,对刘老板的也就不收了。临某则全部放入自己口袋,反正刘老板不可能知道他是否真的送了。
二审经过审理,纠正了一审的部分错误,改判部分财产给刘妻。刘老板大惊,问责临某。临某问法官,法官说是因为有新证据,不得不从。刘老板心有疑窦,暗暗侦查前妻动向,发现前妻在判后还摆了庆功宴,二审法官亦出席。于是向巡视组举报,法官受贿案发,离婚案件开始重审。临某也因涉嫌诈骗罪被捕。临某为了立功,又供出给其他官员行贿,以及滥用职权。被举报的官员对其恨恨不已。
该官员是周律师辩护的,关在看守所。该看守所因为会见室面积比较大,就把会见室一分为二,中间用一个木板隔离,以增加律师会见室,但这样两边的会见人都可以互相看见、听见了。阴差阳错的是,那日,该官员与临某竟然一起被会见,官员大骂临某无耻,为了自己出卖朋友,吵得管教出面来,把他们隔开。周律师是以知道了本故事。原来,临某本无律师执业证,但长袖善舞,投资控制了律所,为其办事,自己则伪称资格老,不再出面代理案件,其真正的“业务”是斡旋当事人与司法人员之间,即司法掮客也。噫嘻,司法清明,打官司打的是证据,司法不清明,则打关系。而不一小心,打关系的人自己也进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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