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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日上午,微博大V“烧伤超人阿宝”因卷入医患互殴事件,被治安拘留。阿宝是积水潭的医生宁某某,互殴对象是患者王某(女),以及其朋友蔡某某(男)。

 

警方通报称:当日920分许,患者王某在朋友蔡某某陪同下到烧伤科就诊换药,在开药过程中,因就诊系统无法打开处方,二人前往医保办咨询解决。医保办答复称医保卡没有问题,可由医生电话联系医保办沟通处理。返回诊室后,蔡某某对宁某某未及时联系解决开药问题表示不满,双方因此发生口角,后宁某某将蔡某某从诊室推出,蔡某某踢踹宁某某一脚,宁某某遂从诊室中拿起一把敷料剪冲到候诊区,双方发生肢体冲突,过程中蔡某某、王某将宁某某拽倒,三人扭打在一起,后被医院医护人员拉开。经法医鉴定,宁某某伤情初步构成轻伤二级,蔡某某伤情初步构成轻微伤。据此,西城警方对蔡某某、王某以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刑事拘留;对宁某某以殴打他人裁决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200元。

 

本案,以互殴定性,中庸之举。在法律上,还有关键点要查清:第一、医生持敷料剪到候诊区后,是谁先动手的?一般而言,医生持械冲出,或寻求打回之意,亦或有吓唬之意,或有借械论理之意,此时谁动手就很重要。如是医生先动手,则本案定性互殴无疑。如是患者先动手,医生还手,则有防卫之意。因为毕竟前期争执不大,冲出后冲突升级,是关键的转折点。第二点,患者王某是如何动手的?本案当事人是二男一女,推人的是男医生,踢人的是男人,按理是二男相斗。该女生是如何介入的?介入是目的是拉架,还是拉偏架?也要查清。如果是公允拉架,则不涉嫌犯罪,如果是拉偏架,则涉嫌故意伤害共犯。

 

本案是一个很遗憾的事件,医患双方都受损。本来是医保卡问题,属于系统问题,非医生、与患者问题,却互相责怪,发展到肢体攻击。医生将人推出办公室,被踢一脚,此时忍忍,一推一踢扯平,也就算了,但结果医生持械冲出,意欲何为?终于酿成事件,后悔不迭。但不管怎样,事已经进入法律程序,则一切根据证据认定事实,根据法律公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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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785篇文章 58分钟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lawlaw202@outloo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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