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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3日,济南铁路局方面回应男子高铁“霸座”事件时称,涉事男乘客的行为(强占他人座位)属于道德问题,不构成违法行为。济南铁路局方面对记者说,列车工作人员在处理该事件过程中的言行和应对方式得当,尽到应尽职责。针对“座霸”行为,尚没有具体规定可以参照处理。


济南铁路的回应很雷人,说强占座位是道德问题,不违法。那么乘客不对号入座,高铁内争吵不休,如何开车?公共秩序何在?这个回应,亦有为乘警不作为辩护之嫌。事实上,《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77条列举的16种违法行为,确实是没有“强占座位”行为,但该条例是针对安全问题,而占座是秩序问题。铁路执法,不仅要依据铁路条例,也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规定,扰乱火车等交通工具的公共秩序的,可以罚款或拘留。所以,济南铁路的回答不确切,业务不精,而且给社会造成误解,以为强占座位不要紧,最多被谴责,并无法律责任。噫,强占座位,不仅是侵占行为,而且扰乱秩序,并且造成实际损害,不法甚明,不知何故,济南铁路自己竟然无视乘客利益,漠视车厢秩序,莫非是为铁路自己的工作卸责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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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785篇文章 58分钟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lawlaw202@outloo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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