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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1日,温州瑞安警方接到报警称:在隆山小学三楼一厕所内,有小孩受伤。接警后,处警民警迅速赶到现场,抓获犯罪嫌疑人林某某(男,36岁,仙降街道人)。伤者叶某(男,10岁)被120急救车送往医院,经全力抢救无效于19时许死亡。

经查,犯罪嫌疑人林某某交代了因其女儿周三在学校与叶某发生口角时被打致眼部疼痛(伤势轻,未就医,正常上学)而心生怨气,为此于今日下午携带水果刀到学校寻找叶某报复,用水果刀伤害叶某。 现林某某已被瑞安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这是一个典型的极端化案件。女儿在学校被欺负,家长没去找学校,也没去报警,而是直接持刀报仇。小仇既报,自己也因涉嫌犯罪被严惩(涉嫌故意伤害致死罪,或故意杀人罪,都是重罪重刑)。虽是个案,但也反映对校园欺凌治理不力。如果当时学校及时处置,包括警方介入,有公权力的介入,则断无后来的私力复仇。

校园欺凌的根子在于家庭教育,拳头打架,大抵是家庭教育不良所致,什么样的家长有什么样的熊孩子。其次是学校的治理,要及时扑灭苗头,以防小事酿大祸。再次是警方要及时介入,依法处理,这也是校园治理的组成部分。一句话,要防止悲剧,对于校园欺凌要法治化管理,预防在先,及时处理,避免私力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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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785篇文章 58分钟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lawlaw202@outloo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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