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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下午,成都文理学院发布《情况说明》称:近日,校网服中心发现一署名为“文理表白墙”的帖子,帖子称“食堂阿姨因违规通过微信收款被我校罚款2万元,并对举报者给予2千元奖励”。学校高度重视,责成有关部门调查核实。经查,不存在上述情况,后将发布调查报告。“学校和食堂、食堂和食堂内商铺的关系会在之后的调查报告中详细说明。

这个《情况说明》语焉不详。“不存在上述情况”过于笼统,是指不存在整个事件,还是不存在罚款2万元,还是不存在对举报者2千元奖励?之前网传的消息是“成都文理学院一女生去食堂没带饭卡,根据相关规定,食堂内若使用刷卡以外的支付方式会被罚,但该女生选择微信转账给食堂阿姨,然后便举报,致阿姨被罚两万元,而她则获得了2000块奖励。”即女生设套告密食堂阿姨。

独立思考一下,网传消息,是有疑问。其一、大学吃饭,一顿饭二十元以下,违规收一次二十元,却要罚款二万,不成比例,相差太大,一个食堂阿姨估计也拿不出。其二、同理,举报一次,奖励二千,也似乎比例太高。如果二百,还差不多。其三、钓鱼举报,可能有,因为现在大学有一种高密风,不能排除,但是在没见到证据前,也不好轻易断定,故存疑。

这个小小舆情发酵,是因为网民对女生钓鱼执法式的举报不满,食堂阿姨好心帮忙却恩将仇报。期待更多的信息披露,查清事实。从风气而言,女生利用食堂阿姨的同情心来钓鱼举报,不鼓励,此种情况下食堂阿姨违规,情节很轻,不该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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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785篇文章 58分钟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lawlaw202@outloo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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