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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5日,朝阳区法院在淘宝司法拍卖平台,发出“关于成年日本柴犬一条(第一次拍卖)的公告”称:一、拍卖标的:成年日本柴犬一条,身高40厘米左右,体长50厘米,体重十公斤左右,黄白色(犬龄:四岁,未办理犬证,已绝育,已打疫苗,)本次拍卖为第一次拍卖,起拍价:500元,保证金:50元,增价幅度:10元。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据悉,本次拍卖是因为主人拖欠服务费被“强制执行”。此狗被主人滞留在某服务中心,服务中心起诉主人要求接走,并支付抚养费,法院判决服务中心胜诉,但是主人还是联系不上,于是申请法院拍卖执行。
 
这个拍卖也是开了一个拍卖宠物的先河,以往拍卖的都是死物,现在拍卖的是活物,而且是宠物。按,柴犬是一个奢侈消费,主人欠债,予以执行,无可厚非。唯一所不同的是宠物拍卖,涉及动物伦理,故对拍卖人的资格,可以加上一条“限于爱狗者”,如此拍卖后,可以得到善待。随着宠物越来越多,相关的法律法规还阙如,建议立法《动物保护法》,防止残酷对待动物。
 
 
法院强制执行日本柴犬|宠物可以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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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785篇文章 58分钟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lawlaw202@outloo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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